关于推行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的实施意见
发布时间:2014-07-09 11:04 来源:未知 阅读次数:
关于推行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的实施意见
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,现就村级事务县直部门、乡镇、村“三级公开”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充分认识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
村务公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全县因村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多发频发,导致信访总量高居不下,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。去年全县推行《村务公开报》,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工作。但部分乡镇办报不及时、发放不到位;部分村子公开内容不全、形式单一、时效性差,公开流于形式,缺乏有效监督;部分部门在村上实施项目不公开,群众反响强烈,全县因村务公开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,作为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有效手段,作为搞好村级换届选举的基础工作,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。县直部门要主动在村上公开涉农项目实施情况,各乡镇要加大《村务公开报》编发力度,各村要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村级事务。
二、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
(一)基本原则
1、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。县直部门、乡镇和行政村“三级”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、全面具体、及时有效,公开方式必须结合实际、循序渐进、稳步推行,坚决杜绝因公开而引发新的矛盾问题。
2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。要结合农村实际和群众需要,围绕群众最关心、最关注、最关切的问题,不断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,充分调动群众参与、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确保取得实效。
3、优势互补、统筹推进。县直部门、乡镇和各行政村要上下联动、沟通协调、密切配合,统筹利用公开资源,科学规范公开,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的知情权、建议权、决策权和监督权,有力推动农村和谐发展。
(二)主要目标
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透明,基层“民主倒逼”机制成效凸显,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,群众民主权利得到有效落实,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,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进一步增强。
三、“三级公开”的主要内容及措施
(一)县直部门
1、公开内容。部门在农村实施项目情况,具体包括项目建设地址、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、项目资金、实施时间、项目建设人等。
2、公开时限。年初、年底各公开一次,年初公开项目计划实施情况,年底公开项目完成情况。每次公开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。
3、公开方式。项目实施部门自行审编小报,由乡镇驻村干部、村“三委”成员协助,在项目实施村公开栏张贴公开,同时在乡村两级备案存档,并负责对群众意见的解释说明。
(二)乡镇
1、公开内容。《村务公开报》内容分必设栏目和选设栏目。必设栏目主要对党务、村务、财务进行公开。其中党务公开包括发展党员、党员民主评议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;村务公开包括宅基地审批、村集体生产资料和经营实体运营、土地利用补偿费的管理使用、农村低保等;财务公开包括村级收支明细、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等。选设栏目主要是乡情动态、政策法规、农民实用技术和便民服务流程等。
2、公开时限。《村务公开报》每半年编发一期。
3、公开方式。《村务公开报》由各乡镇自行审编,对辖区各行政村的党务、村务、财务,统一时间、统一内容、统一方式强制性全面公开;由乡镇驻村干部负责,在村级公开栏和其它醒目位置张贴,也可邮寄或直接发放到户,同时做好村级存档和解释答复工作。
(三)村
各村要严格按照《米脂县村务公开实施方案》(米办发〔2011〕50号)要求,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村级事务。
1、公开内容。重点有十二项:(1)村民政策性涉农收费的依据和标准;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额、办公经费、村干部工资、五保户供养经费。(2)年度收支情况 、集体统一经营项目的收支情况,各级各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数额及使用情况,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、租赁、转让等费用的收缴情况;农村机动地和“四荒地”发包情况。(3)宅基地审批情况、户数、面积;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,包括征用土地单位、供地情况、面积、征用补偿标准、总额、补偿费到位、到户情况;新开垦土地登记,包括审批情况、年限、面积、用途、登记发证情况。(4)符合当年计生政策的育龄夫妇名单、社会抚养费的收缴情况。(5)农村医疗救助对象、农村低保户、五保户的确认、各类救灾救济资金、款物的公开评审、发放、使用情况。(6)退耕还林还草年度检查情况,农机购置、农资、粮食直补等政策落实情况。(7)水电费收缴、价格和用量情况。(8)国家扶贫补贴资金到村到户情况。(9)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及支付情况。(10)安居工程资金发放情况。(11)村规民约、依法治村事项。(12)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。
2、公开时限。党务、村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;财务事项每月公开一次;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即时公开,并逐步由事后公开向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程公开延伸。
3、公开方式。以设置公开栏、召开会议(党员会议、户代表会议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)和发放明白卡为主,也可利用手机短信、网络、广播等形式公开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行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的组织领导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。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、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审核、严格把关,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(二)加强督查指导。建立由纪检、组织、民政部门牵头,县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,建立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,加强对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调度指导,确保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工作扎实推进。
(三)加强责任考核。县考核办要把村级事务“三级公开”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,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模的重要依据。